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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近日联合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明确自6月23日起,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唾液胃蛋白酶测定等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调整导尿、全膝人工关节置换术等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同时,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此外,国家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于本市各项价格政策。
来源: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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